反歧视政策

反歧视政策

1.0 基本原理
DMDAC 支持并促进组织内各个层面的公平、多样性和包容性——包括我们的员工、志愿者和受助者。 DMDAC 致力于遵守安大略省人权法典。

2.0 目的
DMDAC 申明其对公平、多元化和包容性原则的坚定承诺,不会在其任何做法中存在歧视,也不会容忍受助人的歧视。 本政策适用于 DMDAC 的所有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雇用、采购、合作伙伴关系、选择供应商或顾问。

3.0政策
3.1 保护地
DMDAC 禁止基于以下任何理由的违反人权法的歧视行为:

  • 年龄
  • 血统
  • 颜色
  • 比赛
  • 公民身份
  • 种族起源
  • 产地
  • 信条
  • 残疾
  • 家庭状况
  • 婚姻状况
  • 性别认同
  • 性别表达
  • 性(包括怀孕和哺乳)
  • 性取向
  • 接受公共援助
  • 犯罪记录

3.2 处罚
DMDAC 不会容忍、纵容或忽视歧视。 如果歧视指控得到证实,将采取纪律措施。 对于员工,纪律措施可能包括停职、无薪停职或终止雇佣关系。 对于志愿者,纪律措施可能包括暂停或终止志愿者身份和志愿者资格。

4.0 定义
歧视:基于第 3.1 节中列出的理由对个人或群体的不公平或有偏见的待遇。 歧视,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,都会阻碍或限制其他社会成员获得机会、福利或优势。 采用或执行旨在减轻困难或经济劣势,或帮助弱势群体或群体实现或试图实现机会平等,或可能有助于消除侵权行为的特殊计划,不属于歧视性做法 《人权法典》规定的权利。
公平:承认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,并在没有歧视的情况下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,这是违法的。 公平并不意味着不考虑个体差异而一视同仁。
多样性:在一个群体、组织或社会中存在广泛的人类品质和属性。 多样性的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年龄、血统、肤色、文化、民族血统、性别表达、性别认同、语言、身体和智力、种族、宗教、信仰、性别、性取向和社会经济地位。
包容:创造一种理解和相互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氛围,使每个人都感到自己是社区的一部分,并能够为社区的发展和福祉做出充分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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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hor: seagod